東海的同學,大家好:

教育部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之差距,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,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雜費每學年3.5萬元,每學期1.75萬元。本國籍大學部同學及進修學士班學生均符合資格接受補助(不含延畢生),因此註冊繳費單上應繳金額將直接扣減1.75萬元。

然而,接受112-2學期1.75萬元補助款的同學,依規定不得重複請領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其他部會提供之各類助學金。事關權益,如有其他優於每學期1.75萬元補助款的同學,請務必上網填寫「申請意願調查表」,以免喪失其他較優惠之補助請領資格。

申請意願調查請務必於113年1月3日(三)前完成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
學務處謹啟


您的申請意願